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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身體質量指數(BMI)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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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質量指數(BMI)是定義肥胖的標準,BMI = 體重(公斤) ÷身高(公尺)2。BMI源自於歐美,歐美的標準BMI 19~25為標準體重,25~30為過重,超過30即為肥胖。但亞太地區沿用歐美標準的結果卻發現,歐美標準並不適合亞洲人。台灣人與歐美人在相同BMI指數下,國人體脂率高了3%,且肌肉、脂肪組成與骨骼方面都有差異。因此,世界衛生組織亞太地區肥胖指數委員會,於1999年重新定義了「亞太肥胖指數」,即BMI 18.5~23是標準體重;BMI 23~24.9視為過重;BMI超過25即列為肥胖族群。行政院衛生署為避免國人對自己的BMI落在歐美的標準體重內,而誤以為健康無慮,同時亦擔心沿用嚴格的亞太肥胖指數,造成國人藥物濫用等不當的減肥風潮,於2002年4月採折衷的方式公佈台灣成人肥胖標準,即BMI 18.5~24為標準體重,24~27為過重,27~30為輕度肥胖,30~35為中度肥胖,超過35為重度肥胖;且腰圍男性大於90公分、女性大於80公分亦視為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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