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高速鐵路的意義與發展
為提昇與公路運輸之競爭優勢,在長途的城際鐵路運輸方面即有所謂「高速鐵路」 (high speed rail, HSR) 之發展產生。根據國際鐵路聯盟的定義,高速鐵路是指時速200公里以上擁有專用路權,全線無平交道且行車絕對安全的鐵路系統。 西元1903年,德國列車速度正式突破每小時200公里,各國高速鐵路的興建也隨之展開。日本於1964年率先從東京至新大阪完成「東海道」新幹線(SKS),以時速210公里寫下人類超過200公里時速之商業營運新紀錄。1981年法國完成巴黎至里昂的東南線高速鐵路(TGV)速度270公里,至今第二代TGV 車速可達時速310 公里, 而實際最高營運速度為每小時320 公里,TGV 車輛在2007 年4 月3 日,曾創下時速574 . 8 公里的最高紀錄。1991年德國完成漢堡至慕尼黑的高速鐵路(ICE);西班牙於1992年AVE問世,美國於2000年Acela正式上路。 台灣高鐵公司於2007年1月5日起開始營運,它是採用日本新幹線700T系列,最高時速可達300公里,已使台北至高雄成為「一日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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