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94-142公法 六大主張
六大主張(原則): (1)確保所有身心障礙兒童皆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2)非歧視的評量(Nondiscriminatory Assessment):保障學生可以接受公平的評量,不會因為其語言、種族而對其評量結果有不 良影響,進而造成錯誤的鑑定、分類、安置而接受步合適的教育。 (3)最少限制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以就讀普通班為原則,並適時給於輔具的協助。 (4)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是實現適性教育的手段,也是本法的重點。 (5)父母參與(Parental Involvement):確保父母在身心障礙兒童受教過程中各項權益。 (6)法律保障程序(Due Process):父母享有學生教育決定過程中的權利(如被告知權、同意權、參與權、決定權等),以確保過程的公平性。
關鍵字:
個別化教育計畫、
最少限制環境、
非歧視的評量、
94-142、
94-142公法、
IEP、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六大主張、
法律保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