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94-142公法 六大主張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六大主張(原則):  (1)確保所有身心障礙兒童皆能接受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  (2)非歧視的評量(Nondiscriminatory Assessment):保障學生可以接受公平的評量,不會因為其語言、種族而對其評量結果有不 良影響,進而造成錯誤的鑑定、分類、安置而接受步合適的教育。  (3)最少限制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確保身心障礙學生以就讀普通班為原則,並適時給於輔具的協助。  (4)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個別化教育計畫是實現適性教育的手段,也是本法的重點。  (5)父母參與(Parental Involvement):確保父母在身心障礙兒童受教過程中各項權益。  (6)法律保障程序(Due Process):父母享有學生教育決定過程中的權利(如被告知權、同意權、參與權、決定權等),以確保過程的公平性。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個別化教育計畫最少限制環境非歧視的評量94-14294-142公法IEP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免費且合適的公立教育六大主張法律保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