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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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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BOT 「興建–營運–移轉」(Built - Operation - Transfer)之簡稱。政府將部分公共工程建設,採取「興建–營運–移轉」方式,由民間企業出資興建、營運、並在經過某一段特許經營期間之後,將所有權轉移至政府。台灣高鐵、台北交九轉運站、高雄捷運皆是採取此種方式進行。   二、BT (Build and Transfer)由政府規劃請民間籌資興建,建設完成後再由政府一次或分期償付建設經費。   三、OT (Operate and Transfer)政府將已興建完成之公共建設委託民間機構於一定期間內經營,即所謂「公辦民營」或「公有民營」。   四、ROT (Rehabilitate - Operation - Transfer)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修復、擴建或整建後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通常老舊之公共設施係採此種方式辦理。   五、BOO (Build - Own - Operate)由民間自行覓土地壽資規劃興建某個交通場站,在營運一段時間後,歸自己擁有,而無須將資產移轉給政府。   六、BL (Build and Lease)由政府興建公共建設,完工後租予民間機構使用,例如港灣碼頭建設。   七、TOT (Transfer - Operate - Transfer)政府將營運中之公共建設(如高速公路或電廠)移轉給民間機構經營,民間機構以營運期間予估現金流量所計得之總收入,按一定比例一次支付給政府權利金,經營期間收費所得歸民間機構,在營運期間屆滿後,民間機構再將資產移轉給政府。   八、BTO (Build - Transfer - Operate)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完成後,政府一次或分期給付建設經費以取得所有權,並委託該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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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BLBOTBTBTOOTROTTOTBOO公辦民營民間參與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