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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公路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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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監理乃是為了維護公路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發揮公路功能,對公路運輸三要素(人、路、車)中之「人」與「車」在運輸行為中之監督管理。 法令依據:公路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 主管與督導單位:公路監理業務之最高主管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而交通部「路政司」則負責督導。   公路監理機關的職掌 汽車管理:包括登記、檢驗、核發牌照及行車執照、異動簽證及動產抵押擔保登記等工作。 駕駛人管理:包括考驗(分學科與術科兩項)核發駕駛執照及異動登記。駕駛人分為學習駕駛人、普通駕駛人、職業駕駛人、重型機車駕駛人、輕型機車駕駛人及馬達三輪車駕駛人等六類。 公民營汽車運輸業督導:凡申設汽車運輸業或增加車輛案件,均依據交通部頒訂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審核細則的規定審理。   監理業務電腦化 提高服務水準 加強便民服務 強化業務管理 稅費管理 促進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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