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蓋聶(R.M. Gagne) 的學習條件論
蓋聶(R.M. Gagne) 的學習條件論(Learning conditions) 一、學習是轉化環境刺激為習得之新能力的認知歷程。 二、八大類學習:訊號學習、刺激反應學習、連鎖作用(動作技能)、語文聯結、多重辨別、概念學習、原則學習、解決問題。 (1) 訊號學習:人類最原始的學習方式(冒煙是燒火的訊號)。 (2) 刺激反應學習:指務命名和文字發音(刺激與反應之連結)。 (3) 連鎖作用:刺激反應聯結學習之後的多重聯結(連字成句、連動作成技能)。 (4) 語文聯結:英文單字與中文之聯結。 (5) 多重辨別:指從多個類似刺激中學到選擇其一去反應。 (6) 概念學習:指將同類事物按其特徵歸類而得抽象觀念的學習方式。例如:汽車、火車、飛機、船-交通工具。 (7) 原則學習:經由瞭解]學到兩種或兩種以上概念之間的關係。例如:水向低處流。 (8) 解決問題:運用以學到的概念和原則,來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例如:利用小數、分數、四則運算來計算。 三、學習階層(Hierarchy of learning):任何一種學習都有一種最合理的學習順序,亦即前面幾種學習是後面幾種學習的先備條件。 四、五類學習結果:語文知識、認知策略、態度、心智技能、動作技能。 五、學習條件分「內在條件—學習者已有的先備知識與技能」和「外在條件---外在的學習情境」。這二者有效的互動才能產生預期學習效果。 六、九個學習的重要處理階段:注意、期望、喚回至運作記憶、選擇知覺、語意性編碼、反應、增強、喚回和增強、喚回和類化。執行有先後順序之分,且以不同的方式來促進不同種類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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