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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自願交易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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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受益原則來決定G*。 E. Lindahl模型: 意義--在某些假設下,配合政府的票決過程,有可能同時達到G*與成本分攤工作;也就是由投票來取代價格機能。 假設--每個人對公共財數量所願支付的稅額已知,可用需求曲線表現;公共財的MC固定;每人的議價能力相等。 討論-- 1.公共財的提供不一定要依賴政府的租稅收入,尚可藉由自由認捐方式提供財源。 2.以受益原則取代了量能原則。 3.資源配置符合柏拉圖效率。 4.必須建立在人民誠實表達自動顯示自己的真正偏好。 5.只屬於部分均衡(忽略了私部門的均衡)。 6.當社會成員很多時,要找出各自願負擔的稅額,耗時、費成本。 7.唯有議價的雙方具有相等的議價能力,真實的均衡點才會出現。 H.R.Bowen模型: 根據每人的受益程度(MB),且每人都誠實繳納受益費(P=MB),根據MSB=MSC就可決定G*。 而D(G)乃個人需求曲線垂直相加,由D(G)=MC(G)相交點決定G*及消費者負擔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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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受益原則受益程度投票符合柏拉圖效率自由認捐誠實表達部分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