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學校本位管理主要領域
學校本位管理作決定的主要領域包括四個方面: 1.一般行政運作 2.預算 3.人事 4.課程與教學 1. 一般行政運作 學校本位管理的主要概念是權力下放與分享式的決定,所以學校經營乃需凝聚行政人員、教師、家長與社區人士之共識,而非由行政人員單獨作決定。 2. 預算 學校本位預算包括學校所有費用,如教職員薪資、教學活動等費用。其分配預算作決定之責任有三種方式,一為校長自行運作,二為校長與經選舉之行政人員及部門主管分享作決定之權力,三為更廣更多之代表組成委員會作決定。因此,學校本位預算管理即為學校能自主決定經費預算使用的優先順序,並能彈性地使用預算,以符合學生的需求與學校的發展。而台灣現行的國民中小學並沒有自編預算的權限,仍然受到教育行政單位的約束。 3. 人事 灣地區現在許多學校採用由學校的「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所要聘任的教師,即為學校本位管理在人事方面授權的一個例子。 4. 課程與教學 在教育行政機關訂定課程標準之下,授權給學校自主決定課程的內容、計畫、實施與評鑑等,教師也可以自主選擇教材與教學,尤指教科書等之自主決定。
關鍵字:
一般行政運作、
學校本位管理、
學校本位管理主要領域、
課程與教學、
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