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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軼事紀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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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杰緒論有提到... 軼事紀錄法:此法是觀察法中最容易使用的一種方式,觀察者只要有興趣,不受主題、時間或情境的限制,將感興趣的事物記錄下來... 軼事記錄法是直接觀察記錄法中最容易使用的一種方法,不受時間或情境的限制,不需事先設計好表格,不需對所要觀察的行為下定義,只要認為重要的或覺得有興趣的幼兒行為,在觀察之後都可以記錄下來。 適用時機:1.不限,任何觀察幼兒的時間都可以記錄2.當幼兒表現不尋常的行為時,軼事紀錄可以提供較多的情境資料作為參考,以了解幼兒發生此行為的狀況與模式 優點:1.容易學習,即使是新手也可以很快熟悉,而且只需要筆和紙。2.紀錄的內容包含行為發生的情境,因此可以提供教師了解幼兒行為與環境的關係。3.以說故事的方式敘寫是相當吸引讀者(父母、或行政主管等)的方法,很適合作為分享溝通的主題。4.進行軼事紀錄時,教師可以持續參觀與幼兒的活動,不需要抽身離開。5.可以針對一般行為或特殊表現紀錄。 缺點:1.軼事紀錄常常是一件特殊事件,並不能做為幼兒一般行為的代表。2.由於紀錄的內容選取是由觀察員來決定,因此難免會有主觀的選擇。 範例:對象:小南,男,5歲記錄:也許因為父母的工作太忙了(父母在夜市擺攤子),小南的衣服總是髒髒的,嘴上經常掛著兩行黃鼻涕,一副沒洗臉、沒刷牙的樣子,小朋友都不太喜歡他。小南上課不會專心聽講,老師交代的事情,回家幾乎都沒有告訴父母,每次總要三催四請的,甚至打電話聯絡家長,也沒有用。。 取自【相關網址】 「偶發事件」應該是指事先不強調要哪些事情,因不受主題等影響,所以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關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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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定義軼事軼事紀錄法適用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