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學年請假
關於試題:31.張老師因非重病的病情,需請假治療或休養。依「教師請假規則」之規定,學校 每學年最多可准給多久的病假? (A)14日 (B)28日 (C)二個月 (D)三個月 教師請假規則980814 假別 日數 備註 事假(含家庭照顧假) 7日 家庭照顧假與事假合併計算 病假(含生理假) 28日 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請假日數併入病假 婚假 14日 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懷孕 分娩前,產前假 8日 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分娩後,娩假 42日 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且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 配偶分娩者,陪產假 3日 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父母、配偶死亡者,喪假 15日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關鍵字:
事假(含家庭照顧假)、
婚假、
學年請假、
教師請假規則、
病假(含生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