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告訴乃論之罪
關於試題:37.以下何者為告訴乃論之罪?(A)公然侮辱罪(B)毀損未遂罪(C)傷害未遂罪(D)賭博罪 1.毀損未遂在刑法沒有處罰規定,所以是無罪。(b不能選) 2.這裡所說的傷害未遂應該指普通傷害罪未遂,刑法277對於普通傷害罪的未遂犯沒有處罰規定 (只有刑法288重傷罪才有未遂犯處罰)依據罪刑法定原則,傷害未遂犯係為無罪。(c不能選) 3.賭博罪是非告訴乃論。(d不能選) 4. 公然侮辱罪規定在刑法第27章中,再依照刑法314條規定「本章(指27章)之罪,須告訴乃論」,所以答案應該為a
關鍵字:
傷害、
公然侮辱罪、
告訴乃論、
未遂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