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法律名詞解釋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立法解釋:指立法機關對法律所為的解釋(由立法者定義)。 文理解釋:指依據法律條文之定義或文義所作的解釋,又稱文義解釋或文字解釋。 擴充解釋:指法律中規定的文字過於狹隘,或不足以表示立法者的真義時,乃擴張法律文字的意義以為解釋。                      如:領土應擴充解釋為包括領海、領空。 歷史解釋:又稱沿革解釋,指依據立法資料,如立法沿革、立法理由以闡明法律真義的解釋,旨在回溯探求立法者的原意。 司法解釋:如大法官解釋。 裁判解釋:法官在裁判中所為之闡釋。 行政解釋:行政機關所為之闡釋,如行政之解釋函令。    地方制度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 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 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 之事項。  三、委辦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 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 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四、核定: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 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五、備查: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依法完成法定效 力後,陳報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知悉之謂。 六、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立法解釋行政解釋裁判解釋司法解釋擴充解釋文理解釋歷史解釋上級自治事項下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