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線上筆記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章節:國文
主題:行政法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
課程與筆記
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行政法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C) 關於試題:關於行政執行對人身自由之限制,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588 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符合比例原則? (A)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即得管收之 (B)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即得拘提之 (C)顯有逃匿之虞者,即得拘提之 (D)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者,即得管收之 有強制其到場之必要者,行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拘提之: 一、顯有逃匿之虞。 二、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
關鍵字:
比例原則
、
人身自由之限制
、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
大法官釋字第 588 號
、
拘提
、
管收
、
行政執行
、
行政法
、
釋字第 588 號
隨堂測驗(0題)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