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關於試題:19 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領隊人員職前訓練者,經退訓後多久內不得參加訓練? (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4 年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第10 條 受訓人員在職前訓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其已繳納之訓練費用,不得申請退還: 一、 缺課節數逾十分之一者。 二、 受訓期間對講座、輔導員或其他辦理訓練人員施以強暴脅迫者。 三、 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訓練者。 四、 報名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者。 五、 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為品德操守違反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經退訓後二年內不得參加訓練。
關鍵字:
冒名頂替、
退訓、
十分之一、
職前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