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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考試院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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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83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83條之規定: 1、考試。 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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