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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行為改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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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為改變技術 矯正不適當舉止(95年10月16日)   文/孟瑛如(新竹教育大學特教系教授)     行為改變技術的理論與應用,已是相當具有歷史與實證研究結果證實的領域。繼上篇(九月十七日)討論在多層次班級經營中,如何運用行為改變技術中的「代幣法」與「忽視法」,矯正身心障礙兒童的特殊行為後,今天我們將繼續探討其他可運用的策略: 一、隔離法   隔離法是藉由取消某人獲得注意與獎賞的機會,以減少其不適當行為發生次數的一種方法,通常循1.明確界定目標;2.測量行為;3.訂定終點行為;4.決定隔離地點與時間長短;5.與被施行對象解釋施行原因與討論施行方式;6.實施隔離等步驟來進行。在實施過程中宜注意下列要點:   (一)安全原則:實施隔離地點以教師或家長能監視安全的範圍為主。若在家中,可能廚房、廁所都有安全上的顧慮,可於餐廳或客廳中放置一呼拉圈,命孩子隔離於其中且面對牆壁,若遵守規則便稱讚,並告知違反規則就延長時間或採其他懲罰方式。   (二)參與原則:一方面須與學生討論欲實施隔離的原因及施行方式,學生可以明確了解老師的要求,同時明白若在隔離時再度違反規則可能發生的後果。一方面以不妨礙該生之受教權,仍可參與班級活動為原則。例如:教室中的四個角落或是講桌旁黑板前的位置會是較好的教室隔離地點,應避免在教室外的走廊上。   (三)時間短但次數不限原則:每次隔離可以時間短但不限次數,避免長時間的隔離會有教師所無法預期的狀況發生,或是學生已忘記當時為何被隔離的原因。若在隔離後,行為有改善,令其回到原來位置,反使學生較有反省及改善行為的可能。 二、過度矯正法   指塑造一個比錯誤發生前更好情境的一種方式,也是讓學生學會自我負責的方式。例如:學生若打破教室玻璃,除了得賠玻璃錢外,還必須從此負責玻璃的清潔工作。因此所有矯正行為必須和錯誤行為產生關聯,學生才能藉此反省,而非因懲罰而惱羞成怒。但矯正之前的討論與示範,與矯正之後的稱讚是非常重要的,其目的是讓孩子由懲罰中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就過度矯正法而言,例如:老師在學校中記錄孩子走動或做其他事(如故意於上課中不斷要求上廁所或喝水)的時間,要求孩子在上課中占用了多少時間就要在下課時還給老師,讓孩子不能達到故意做其他事而不用上課之目的。所有的處罰必須與孩子本身的過失行為有關,而不是因孩子不專心上課罰他寫作業或做其他事,因這與孩子的過失行為無關,孩子容易因此惱羞成怒或無法體會懲罰的意義。   對於說謊或偷竊行為,如果孩子的謊話與課業有關,採用過度矯正法的方式是要孩子去補寫作業,或與老師討論作業內容,向孩子強調這是「我們」要去解決的問題,而不要貶低孩子。 三、軼事記錄法   藉由記錄其不適當行為的每日發生時間、方式、次數等細節,幫助學生自我觀察與自我反省,以減低其不適當行為的出現次數。記錄其每日不適當行為的過程,只要掌握不適當行為忠實描述,適當行為則詳細描述的原則即可,如此可導引學生往目標行為接近。例如:甲生很喜歡罵髒話,只要記錄其每日罵髒話的時間、地點、對象、內容,中間若有說好話或是友愛同學行為則詳細描述,並加正面評語;每日放學前請學生看完自己當日記錄並簽名,此法雖然頗耗教師時間,但實施起來頗具效果(可參考所附「軼事記錄表」格式記錄)。 四、自我控制法   即藉由訓練學生自我觀察、自我增強、自我懲罰、替代反應、刺激控制、自我指導等方法以達改善其行為的目的。   (一)自我觀察:應請學生觀察其正向行為出現的次數,藉由正向行為次數的增加以減少其負向行為,同時因其觀察的行為符合目標的正向行為,學生除可藉此了解目標行為的真義外,也會因其觀察的正向行為,較不易產生類似記錄負向行為時自我防衛式的說謊行為。例如:常以粗暴態度面對同學的行為,可讓其觀察每天做了多少友愛同學的行為,同時具體明訂「友愛同學」的定義以利其遵循。   (二)自我增強:須掌握任何增強物或制度均需與目標行為有關的原則,常忘了帶作業本的同學,在其記得帶作業本後,應獎勵有教師簽名的作業本,使其更樂於帶作業本上學。   (三)自我懲罰:須符合前述過度矯正法的原則,即所有懲罰皆須與過失行為有關,同時在學生無法確實執行原定的懲罰行為時,教師及家長可扮演監督的角色。   (四)替代反應:訓練學生先模擬欲出現不適當行為時可能有的替代反應。我們可以讓學生設定自己想罵髒話時,改為在心裡罵或寫下來,想動手打人時,先在心裡數「一、二、三」,或是改為撕紙、寫下生氣的感覺等來發泄憤怒。   (五)刺激控制:協助學生控制會引發不適當行為的人、事、物出現,例如班上兩個同學常起衝突,將他們的坐位隔遠些,同時要一個同學儘量走教室前門出入,一個儘量走教室後門出入,會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六)自我指導:良好自我指導語的設計,可激發學生向上潛能,同時內化為其人格特質的一部分。例如對滿口髒話的孩子,其自我指導語可以是:「我是好孩子,我只說好話。」對暴力行為的孩子,自我指導語可以是:「我是好學生,我會友愛同學。」設定自我指導語應同時將孩子的個性與背景納入考量。當教師及學生每次都能在不當行為出現時提示指導語,久而久之便易成為其行為的一部分,進而達到行為改善的目的。 . 行為改變技術對增進個體良好行為或消除個體不適當行為之使用極為普遍,當小明表現不佳,老師拿走他喜愛的糖果是屬於以下何種方法? (A)隔離 (B)懲罰 (C)正增強 (D)負增強 答案:A 這題看起來好像講的 剝奪權力 就是隔離 http://yamol.tw/item-34.%20%EF%A8%88%E7%82%BA%E6%94%B9%E8%AE%8A%E6%8A%80%E8%A1%93%E5%B0%8D%E5%A2%9E%E9%80%B2%E5%80%8B%E9%AB%94%EF%A5%BC%E5%A5%BD%EF%A8%88%E7%82%BA%E6%88%96%E6%B6%88%E9%99%A4%E5%80%8B%E9%AB%94%EF%A5%A7%E9%81%A9%E7%95%B6%EF%A8%88%E7%82%BA%E4%B9%8B%E4%BD%BF%E7%94%A8%E6%A5%B5%E7%82%BA%E6%99%AE%E9%81%8D%EF%BC%8C%E7%95%B6%E5%B0%8F%E6%98%8E%E8%A1%A8%E7%8F%BE%EF%A5%A7%E4%BD%B3%EF%BC%8C%EF%A4%B4%E5%B8%AB%E6%8B%BF%E8%B5%B0%E4%BB%96..-220946.htm     增扣並行法: 此法是先對行為者的適當行為給予增強,例如按時交作業者,即給予一定數額的代幣或積點加分或可玩用之物品等,然後再針對行為者不當行為給予扣除一定數額的代幣或積點加分或可玩用之物品。此方法是一種「先賞後罰」的方式,讓行為者先獲得足夠的積點或代幣等增強物,以備發生不當行為時,有足夠的積點或代幣被罰扣。一來讓學生為了保有增強物而表現良好行為,二來可以避免付不起積點而使行為問題更惡化。 償付代價法: 當行為者不當行為發生之後,需要付出相當的損失代價,通常是以同一段時間或積點或增強物作為抵扣的一種方式,以此來消除不當的行為。例如上課時不守規矩亂講話,那麼就扣除下課休息的時間數,上課與下課時間互為消長。不過,償付代價法不以扣除三餐所需的食物及正常睡眠為原則。此外,行為者之前所累積的獎勵點數,可能在「此時此地」發生不良行為反應而導致扣除,這就是償付代價。此法與增扣並行法最大差異在於,行為者同一時間內並未獲得積點獎勵的機會。 增利虧損法: 此法是在行為者尚未有任何良好或不良行為發生之前,改變者先加倍給行為者增強物,之後再實施扣除增強物的動作,如此可以增強行為者的虧損本錢,提供較大的行為修正空間,也給予較多的鼓舞與信心,以降低處罰的本質。如此做法,改變者可以提供有利的條件來誘導行為者漸進減除不當的行為,因為有了深厚的本錢,行為者情緒較為穩定,對於反應代價的處理方式也較能接受。當然,改變者也得隨時給予社會性增強,讚賞其進步才能收到更大的效果。 摘錄至:http://blog.yam.com/seteacher/article/31278057   制約學習理論:制約學習理論是行為主義心理學派最主要的論點,它最主要重在刺激跟反應的連結。在教育領域的應用,最主要以增強以及行為塑成,做為行為改變,或者提昇學習效果的技巧。所謂增強作用一般來說,有正增強與負增強,正增強就是在理想操作行為出現後,施以使個體感到滿足、愉快或興奮的任何措施,例如讚美、獎勵。而把個體感到痛苦或不快樂的事情或刺激去除,以增強理想操作行為出現的可能性,這個就是負增強。在行為改變方面,我們可以先確定目標行為,也就是終點行為,再由目標行為往前分析到起點行為,也就是開始行為的第一步,而由起點行為開始逐步增強行為,達到最終行為,這種行為方式,稱為行為塑成,又稱漸進制約法。 事實上,一個行為塑成法,我們可以把它劃分成好幾個小部分、小單位,以逐步增強達到行為連鎖的效果,就制約學習理論而言, 行為改變技術或增強學習教學的效果,我們可以用下面五個步驟進行: 一、,分析起點行為 二、確定終點行為, 三、選擇適當的增強物, 四、採取漸進的方式來改善, 五、隨時平衡及分析行為改變的情形,或者是學習的效果。 210.59.64.35/pt_site/docs/98doc/resource2-5-3.doc 行為改變技術:(乙)確定目標行為與終點行為(甲)測定行為的基準線(丙)選擇適當增強物(丁)行為塑造(shaping)(戊)評估效果。 http://yamol.tw/tfulltext-%E7%A2%BA%E8%AA%8D%E8%B5%B7%E9%BB%9E%E8%A1%8C%E7%82%BA.htm 蓋聶綜合行為學派與認知學派的理論,他認為,一個人的學習歷程必須是不斷累積的,而不是一個單一的歷程 蓋聶的認知理論在科學教學上的應用   (1)重視起點行為(先備知識)、前測。  (2)配合學生的差異,實施個別化教學(如:ISCS課程)  (3)強調科學活動過程的教學--如SAPA(Science-A Process Approach)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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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行為改變技術自我控制法剝奪式懲罰負增強軼事記錄法過度矯正法隔離隔離法正增強消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