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過度矯正法
過度矯正法 指塑造一個比錯誤發生前更好情境的一種方式,也是讓學生學會自我負責的方式。 例如:學生若打破教室玻璃,除了得賠玻璃錢外,還必須從此負責玻璃的清潔工作;老師在學校中記錄孩子走動或做其他事(如故意於上課中不斷要求上廁所或喝水)的時間,要求孩子在上課中占用了多少時間就要在下課時還給老師,讓孩子不能達到故意做其他事而不用上課之目的。 所有矯正行為必須和錯誤行為產生關聯,學生才能藉此反省,而非因懲罰而惱羞成怒。但矯正之前的討論與示範,與矯正之後的稱讚是非常重要的,其目的是讓孩子由懲罰中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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