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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心理與教育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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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與教育測驗 P162--166(郭生玉 民86) 1.輔導測驗結果乃以個人的自我了解及成長為目標,宜用淺白的話語,和藹的態度,引導當事人積極地解釋測驗結果的意義。 2.解釋對象應限制為學生、家長、及相關教師。 3.測驗分數只做建議,而勿做決定。例如,不應該對學生說:「依你的性向測驗分數來看,你不應該念文學,應該念理工」因為學生未來的決定,除了依測驗外,尚須顧及父母的期望、家庭的經濟,以及社會的條件等。所以要避免解釋流於武斷。(郭生玉,民74) 4.測驗分數不是了解學生的唯一資料,為正確了解其心理特質尚須參照其他有關資料。 5.測驗分數應避免只給測驗分數,而沒有向學生解釋或討論這個分數所具有的意義。 6.對低分者的解釋應謹慎小心。例如,智力測驗得到IQ65者,勿作這樣的解釋:「你的智力屬於智能不足者」。較理想的解釋應這樣說:「這個分數表示你的學習能力比一般同學低了一點,但是有些像你這種分數的學生,因為好好努力而有不錯的表現。」(金樹人,民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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