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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不能未遂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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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不能未遂〕? 通說認為必須符合二個要件 客觀上:無危險 主觀上:出於重大無知 各位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為什麼主觀上要出於重大無知呢? 26條只說〔不能發生犯罪結果又無危險〕 為什麼通說要加上一個主觀要件? =============== 其實是有不得已的理由的 比如空屋殺人的例子 甲為了殺乙,而從屋外開槍 玻璃窗應聲而破 但案發後才發現乙當時不在屋內 甲根本只是對著空屋開槍 試問甲是否成立不能未遂? =============== 如果單從客觀來看 對空屋開槍,100%沒有任何危險 但是.... 若讓甲成立不能未遂而不罰 豈不是爽到甲? 當時根本是乙好狗運 如果再來一次,乙還會這麼好運嗎? =============== 所以啦 不能未遂的實質要件白話版是 〔如果再來一次,被害人還會不會這麼好狗運?〕 如果會,那就表示真的不能發生結果,真的無危險 反之,那就是有危險了 =============== 那麼什麼情況下才算真的無危險呢? 那就是出於重大無知的情況了 例如甲以為巧克力可以殺人 就每天在乙的便當裏偷偷加入巧克力粉末 結果乙根本沒死,只是愈吃愈肥 這個時候就可能構成不能未遂了 因為 客觀上:無危險(巧克力不會致死) 主觀上:出於重大無知(笨到以為巧克力可以殺人) 所以 〔如果再來一次,被害人還是會這麼好狗運〕 〔如果再來一百次,乙還是不會死〕 〔如果再來一萬次...疑!好像有可能肥死?〕 =================== 回到空屋殺人的例子 因為甲開槍時,屋內空無一人 客觀上:無危險(屋內沒人) 主觀上:並非出於重大無知(對屋內開槍是有可能打死人的) 所以 〔如果再來一次,被害人有可能會被幹掉喔!〕 因此甲無法符合不能未遂的要件 甲只符合普通未遂 很簡單吧 這可是律師考過的題目喔 別以為國考很難 只要搞懂基本的觀念,就會覺得很簡單了 ==================== 再來一個國考的例子 甲想下毒殺乙 但不小心拿到砂糖 (都是白白的東西,容易拿錯) 甲把白色粉末加入乙的飲料之內 乙當然沒死,也活得好好的 試問甲的行為如何評價? 客觀上:無危險(砂糖不會毒死人) 主觀上:並非出於重大無知(原本的毒藥是有可能毒死人的) 所以 〔如果再來一次,被害人有可能會被幹掉喔〕 因此甲無法符合不能未遂的要件 甲只符合普通未遂 很簡單吧 摘自網路,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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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不能未遂未遂無危險重大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