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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評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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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黃政傑(1987)所界定之系統模式包含以下六種: (一)目標獲得模式(goal-attainment model) 由課程學者泰勒(Tyler)所提倡,此模式目的在於確定課程目標達成之程度,以目標來引導評鑑工作,評鑑者必須依照教育目標,搜集學生實際表現之資料,再與目標相互比較。 (二)外貌模式(countenance model) 由史鐵克(R.E.Stake)所提倡,他主張評鑑須對搜集教育方案之先在因素、過程(交流)因素、結果因素進行描述和判斷。 (三)差距模式(discrepancy model) 差距模式是由目標本位評鑑發展而來,係由普羅佛斯(Provus, 1973)設計的系統評鑑方法。其旨在於比較「標準」和「表現」,分析其中的差距,做為課程方案改進的依據。 (四)評鑑研究中心的模式(Center for the Study of Evaluation,簡稱CSE) 評鑑研究中心模式是Alkin任職於美國加州大學洛杉機分校(UCLA)的評鑑研究中心為從事教育評鑑實施措施的分析與改進所提出,其所採用的評鑑方法,簡稱為CSE模式,又稱為UCLA模式,CSE模式的目的在於使決策趨於明智。 (五)認可模式(accreditation model) 或稱採用內部標準評鑑之模式。認可制度(accreditation)是美國學校評鑑的特色,源自1787年州立大學董事會成立一個小組來檢視紐約州的高等教育、中等及初等教育、以及社教機構,慢慢演進成以高等教育機構為主要對象的認可制度(陳漢強,1985;陳樹坤,1982)。Kells(1983)對美國認可制度所下的定義是:認可制度是一種自願的過程,透過非官方的學術團體,採用同儕評鑑來檢視被認可的機構是否已達成自我評鑑(self-study)中所定義的目標,並符合評鑑的標準。 (六)決策評鑑模式(CIPP模式) 背景輸入過程成果模式簡稱CIPP模式,係由史特佛賓等人(Stufflebeam, 1971)提出,C字代表背景評鑑,I字代表輸入評鑑,P字代表過程評鑑,另一P字代表成果評鑑。CIPP模式的目的在於指出評鑑是在描述、取得與提供有用的資料,協助判斷各種變通方案以作成決定之用。而CIPP模式中的四類評鑑型態,在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鑑的角色,如表2所示。 表2 CIPP模式的四類評鑑型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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