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結構功能論(和諧理論)
結構功能論(和諧理論) 主要 概念 1. 社會由許多部分所組成(ex:社會制度、組織),協調、互補來維持社會的「穩定性」 2. 透過「和諧模式」改進 3. 教育有社會化、選擇之功能 特徵 1.結構功能論(社會各部門有不同功能) 2.整合:各部門依賴、協調 3.穩定:調適→進步、穩定→成長 4.共識 限制 1. 缺乏對社會快速變遷的合理說明 2. 有對既存的社會現象合理化的傾向 3. 過分重視社會結構對個人行為的決定性,形成「結構決定論」 代表 人物 Spencer, Durkhiem, Person, Merton
關鍵字:
和諧理論、
結構功能論、
Durkhiem、
Spencer、
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