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一、殺人罪:保護個人之生命法益。規定於第271~276條。二、傷害罪:保護法益包括身體之完整性與身體之不可侵害性、生理機能之健全與心理狀態之健康等。規定於第277~286條。三、墮胎罪:保護法益為胎兒之生命。規定於第288~292條。四、遺棄罪:保護法益亦為生命法益。規定於第293~295條。五、妨害性自主罪:保護法益為個人之性行為之決定自由或性自主權。規定於第221~229條。六、妨害自由罪:保護法益為「個人」自由,包括人身自由、行動自由,及生活安寧之自由等。規定於第296~307條。七、妨害名譽及信用罪:保護個人之名譽(即社會上之評價)及信用(經濟上之評價)。規定於第309~313條。八、妨害秘密罪:所保護的為各種秘害法益,即保護個人之穩私或生活中之私密領域不被他人侵入干擾,以及保護工商企業之經濟活動中之工商機密不致外洩而受損。規定第315~318-1條。九、竊盜罪:保護法益為財產權。保護對象為動產之所有權與持有權(不過第320條第2項之對象則是不動產)。規定於第320~322條。十、搶奪強盜及海盜罪:保護之法益主要為財產法益。規定於第325~334條。十一、侵占罪:所保護為物之所有權。規定於第335~337條。十二、詐欺背信及重利罪:詐欺罪之保護法益僅限於財產法益。雖有學者主張本罪章亦在維持誠實信用原則,並確保日常生..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100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