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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Saracho的書寫層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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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acho的研究 節錄自第11章-幼兒的語文和讀寫能力(I)(p.383) 書寫語文的學習: Saracho(1990)發現三歲的幼兒有以下幾種寫字的層次: 第一階段:毫無目的的塗鴉。兒童會嘗試用可以拿來寫字的工具在紙上寫自己的名字,用他們的手掌、手臂控制鉛筆畫圓或畫垂直的線條。多數時候他們是畫圖而不是寫自己的名字。 第二階段:水平的運動。兒童在紙上所做的記號有一個明顯的水平傾向,而且會有一些有系統的上上下下扭曲的短線。他們會匆忙地由上到下從紙的一端寫到另一端,好像在模仿成人快速草寫的方式。 第三階段:分離符號單位。雖然水平的運動仍然存在(其中也夾雜有許多垂直的線條),在此時期,小孩子也會傾向於將符號單位分開,其中有些可以被認出是字母。 第四階段:寫出來的字母不正確。第二階段中模仿成人寫字的波浪線條幾乎消失了。大部分的字母都是可以辨認的,小孩會發現個別的字母單位,並且會對寫字母十分感興趣。 第五階段:正確地拼出名字。在這階段,所寫的單字混合了正確及不正確的字母;但通常可以正確地拼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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