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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命題大綱-教育哲學

主題:教育的三大規準- R. S. Peters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合認知性(cognitiveness)及合自願性(voluntar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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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三規準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  (一)合價值性──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可欲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偏的價值。  (二)合認知性──所謂認知的活動,旨在求真,辨認事實,不僅在事實的正確認知,對認知的原理原則要能洞察與了解,才能獲得完整的知識,而非零碎的記憶和背誦。  (三)合自願性──亦即自願的歷程,一方面考慮教材要合乎學生身心發展歷程,不能以強迫方式、填鴨式、灌輸式的方法揠苗助長。另一方面更應輔導學生獨立思理性判斷及道德自律才能愉快有效的學習。    由以上三規準可知教師在進行教學時教材的選擇必須是有意義的、有價值的、合理的,同時必須配合學生身心發展階段,提供適切教材,掌握原理原則,使學生獲得統整而有效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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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合自願性合價值性合認知性教育規準皮德思Peters舉一反三教育的意義與規準廣義的教育淨化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