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民法--親權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係,通稱為「親權」,也有稱為「監護權」。親權,是父母基於為人父母的地位,對其子女的一種「權利」,本質上,涵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職分與義務,內容包括供給生活條件的養育、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正常成長、倫理道德的培養等,使子女有安定、安全的生長環境。換個角度觀察,親權不只是權利,更具有強烈義務成分,所以,親權行使的前提,應以未成年子女的福祉為重心,而行使的範圍更應以子女利益為優先。 親權的行使在 消極方面 而言,指對子女的管教、監護,須在 合理正當的範圍並不得逾越必要的程度;就積極方面,須排除他人危害,解除子女的困苦與危險,以達成照顧、保護、管教、養育、監督等功能。 我國近年來逐漸重視未成年人的保護,除少年事件處理法外,亦先後制定兒童福利法、少年福利法、幼稚教育法、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其中對於父母行使親權的內容也有所規範。 親權的具體內容,不僅規定於民法親屬篇,並散見於民法其他規定內,為使一般人有整體觀念,通盤介紹於後。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12607986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