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司法裁判二元制下的例外:
司法裁判二元制下的例外: <1>向司法院救濟=>憲法爭議事件.律師懲戒案件(#378).刑事補償案件.公務員懲戒案件 (#298) <2>準用刑事訴訟=>針對法院或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裁罰 {若不服向地方法院聲明異議,再不服向高等法院提抗告} <3>準用民事訴訟=>國家賠償法(國賠法12規定). #540內的當選無效(當選人無效)或選舉無效(選務機關無效)
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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