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價值澄清教學法
這種教學法最早由瑞斯(L.E. Raths, 1966)和西蒙(S. B.Simon, 1972)提出 Raths認為價值形成的過程分為三個階段、七個準則: 階 段 準 則 選擇 (choosing) 階 段 準 則 選擇 (choosing) 階 段 準 則 選擇 (choosing) 階 段 準 則 選擇 (choosing) 珍視 (prizing) 行動 (acting) 所以價值澄清教學法的教學過程,可分成瞭解、關聯、評價、反省四個時期: 暸解期:在於使學生瞭解所要學習或使用的相關概念,可以應用圖片、統計圖表、卡通、詩 或畫等引導或協助其瞭解,並鼓勵學生提出自己所瞭解的情形與看法。 關聯期:指將瞭解期學過的相關概念,與正在學習的主題關聯起來,再進一步澄清二者的關係。 在關聯期中,教師要利用價值澄清活動當作學習單元的一部份,引起學生的注意,又兼顧到第三期的準備。 評價期:即是表達出對於情境、政策、事件等價值的接納或偏好等。 反省期:是指由學生反省個人所經驗過的價值或感情,並公開表露與評量前面各期中他的喜 好和情緒。前述三期主要是澄清個人的價值概念,反省期提供其自省的機會,使學生察覺到自己到底如何瞭解、思考、評價及感覺等。
關鍵字:
價值澄清教學法、
Raths、
反省、
珍視、
瑞斯、
瞭解、
行動、
評價、
選擇、
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