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掛號函件改投之規定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第176條 各類掛號函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收件人地址未變更,得申請寄交其地址之各類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不受限制:自申請之日起以2個月為限、申請以1次為限) 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之申請,應由收件人以書面填明下列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 一、收件人之姓名。 二、收件人之原地址。 三、收件人之改投地址。 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郵局接受申請辦理查證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第一項申請掛號函件改投事項,不受第170條有關時間及次數之限制。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不得改投或改寄得申請寄交指定處所掛號函件收件人之原地址收件人之姓名收件人地址未變更服務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