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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衝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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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論   (一)基本觀點: 衝突論可溯源自馬克斯的學說,1960年代才普遍受到學者注意。   (二)基本主張: 權力和利益是社會的稀有資產,擁有者便能位居社會的高階,成為統治或支配階級。 因此,衝突論認為社會階層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權力和利益分配的結果。(錢滾權,權生錢) 通常,既得利益者會運用各種方法,甚至強制手段來鞏固其地位,因此權力分配的過程及個人社會階層的決定並不公平,並非完全反映個人的才能或勤奮程度,往往是受到不平等社經背景的影響。 換句話說,社會階層化形成不同階層間的宰制支配制度,並使得不平等的權力和利益爭奪結果合法化。   (三)包爾斯與金帝斯對美國教育的批評: 其認為美國的教育制度是為資本階級服務,透過教育的實施及結果,使人們相信不平等的社會階層乃是基於個人的才能與努力,而非強迫手段。 例如「以勞工階級為主的學校強調行為的控制和規則的服從;以富裕家庭學生為主的學校採取較開放的制度,鼓勵學生參與和選擇,較少給予直接督導」,教育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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