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憲法第 108 條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憲法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  公用事業。 八  合作事業。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一○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一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一二  土地法。 一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一四  公用徵收。--------------------------> 本題 一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一六  移民及墾殖。 一七  警察制度。 一八  公共衛生。 一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中央立法並執行憲法第 108 條省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