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目錄 編輯

主題:學校行政組織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國民小學行政組織如下: (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   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 (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   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   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   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 (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   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   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   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   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