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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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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工具名稱 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 目的 評估嬰幼兒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自理能力等發展狀況及行為特性之發展測驗。 評量工具性質 個別測驗 適用對象 學前兒童(一般或發展遲緩幼兒) 適用階段 學前 適用年齡 3個月至71個月 施測方式 個別施測 施測時間 視嬰幼兒年齡及情況而定,平均約需40-90分鐘 常模範圍 全國性 常模類型 年齡分數、Z分數、百分等級、發展商數 內容敘述 本測驗適用於台灣地區年齡在3個月至71個月一般或發展遲緩的嬰幼兒,用以評估嬰幼兒在認知、語言、動作、社會、自理等五大發展能力及行為特性狀況。本套測驗具篩選和診斷兩種題本:篩選題本共87題,可用來初步決定嬰幼兒是否有疑似遲緩情形,若有,則利用診斷題本(共343題)進一步診斷嬰幼兒在各發展領域的能力及行為特性情形。 評量工具分類 非資優鑑定工具。 施測者專業資格 〔篩選〕C級:評量人員資格不受限制,但需根據指導手冊之規定施測。〔診斷〕A級:評量人員需修習過特殊教育診斷或心理測驗評量三學分課程,並領有該項評量工具之研習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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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個別測驗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