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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公民參與階梯」理論之8個社會政治參與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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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美國學者Sherry R. Arnstein提出「公民參與階梯」理論,按權力分享的程度,提出8個社會政治參與的層次﹕   一、 公民控制(citizen power):舉凡政府的各項政策性或事務性的運行,非由政府官員或政治精英來控制,概由公民意見的回饋,主導整個政府運行的方向。   二、 授權權力(delegated power):此謂政府各部會的公權力運行,應該要進一步地授權民間私部門團體、公民團體,或志願團體,讓該等民間組織替代過往的官僚主導模式。   三、 夥伴關係(partnership):此點認為政府與公民並非由上對下的關係,而係水平的夥伴關係;透過權力的透明運作,讓公共事務的運行,由民間與政府共同治理。   四、 政策諮商(consultation):政府重要的公權力運作,尤其如果是牽涉到人民權利的得喪變更的話,那政府應該要與受政策衝擊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商議,讓公民意見注入政府政策的形成。   五、 政策告知(informing):在這個階段,公民涉入的程度又弱了一些,這個層次的政府權力運作,僅為政府單向、片面的運行,而非雙向的政策意見交流。   六、 政策安撫(placation):這個層次的政府態度,它輕蔑公民的意見,認為公民參與是麻煩而棘手的事務。所以政府的公民參與運作,乃係有限的開放,並非真心的投入。   七、 政策治療(therapy):此觀點認為,政府的公權力運行,並不須要公民涉入,其政策運行為政府意志的單方貫徹。僅須於政策發生錯誤,或損害人民權利之時,事後彌補即可。   八、 單方控制(manipulation):這個層次的公民涉入可謂全無,人民沒有任何的參與機會或管道。所有的政府公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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