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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普勞頓報告》《補償教育方案》《別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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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為1967年英國普勞頓委員會(The Plowden Committee)發表之報告書中,所提出的教育補助政策。此一詞彙是相較於「消極的排除造成教育不利因素」,運用積極性差別待遇,即強調積極地提供「教育文化不利者」較多的文化刺激及較豐厚的資源補助。     例如現今教育優先區計畫中的補助內涵,即可視為「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措施,例如針對「文化不利學區」,提供較多的文化刺激及資源補助,例如:給予該學區學校補助、修繕學區舊校舍、增加學區教師津貼……等,皆可視為積極性差別待遇政策。 教育優先區(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簡稱EPA)   指被政府列為物質或經濟極為貧乏或不利,須優先予以改善,以利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的地區。 教育優先區一詞首度出現於1967年的英國「普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中。該報告書引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Manchaster University)威斯曼(Stephen Wiseman)教授一項研究結果指出:影響兒童學業成就之最主要因素為家庭環境,而且兒童年級愈低,則受環境因素影響愈大。因此該報告書建議英國政府:為避免物質或經濟貧乏、不利地區兒童在起跑線上立於劣勢,危害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應積極介入改善這些地區學校之校舍與社區環境。 目前有許多國家有類似的政策與措施實施,雖名稱不一,但基本精神相仿。   普勞頓報告書對教育優先區的建議內容 (一)教育優先區實施時間可分為短期、長期兩階段:從1968年到1972年,屬短期實驗性質。每年補助2%的文化不利地區的兒童,在五年內達到10%補助的兒童。從1973年起,屬於長期的計畫階段。參考實驗階段的成果,並擴大補助的對象。 〈二〉地方教育當局為執行教育優先區方案的擔位,中央政府負責監督與經費資助。對於須特殊協助的學校,地方教育當局應提供經濟上的協助。教育與科學部應照顧特殊團體〈例如:吉普賽人〉。 〈三〉指標的選定: 1.居住情況較擁擠者 4.兒童智能不足、身體殘障與問題行為出現率高 7.減低師生比例,實施小班制,每班不超過30人 2.增置托兒所,為年幼兒童擴大提供學前機會 5.政府應努力使各地區的社會組成結構朝向多樣且異質化:地方政府應在就業服務、工業訓練、住宅安置及都市計畫等方面做協調,以減少教育上不利的情形〈楊瑩,民85;殷堂欽,民84〉。 〈五〉英國政府接受普勞頓的建議,乃在1968年在伯明罕、利物浦、倫敦、雷汀西區及丹地設立「行動-研究」小組,提供實施教育優先區的政策建議〈楊瑩,民85;殷堂欽,民84〉   中華民國(台灣)「教育優先區」     中華民國(台灣)政府為落實均衡城鄉教育發展,縮短地區性教育差距,自1995年起開始積極執行「教育優先區」工作,首先將地層下陷地區、地震震源區,山地離島區特別建造學校,至2007年仍在持續推動,惟補助對象已擴大,包括: 1、原住民學生比例偏高之學校。 2、低收入戶、隔代教養、單(寄)親家庭、親子年齡差距過大之學生比例偏高之學校。 3、國中生學習弱勢學生比率偏高之學校。 4、中途輟學率偏高之學校。 5、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 6、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例偏高之學校。     美國補償教育 一、<span style="line-height: normal; font-family:;" new="" 7pt;"="" roman'";="" 'times="">美國的補償教育方案的緣起 美國補償教育方案〈Compensatory Education Programs〉的實施: 〈一〉就社會背景而言:五十年代美國社會的「民權運動」(Civil right movement)所播下的平等主義(Egalittarianism)種子,在六十年代開花結果,促成美國補償教育的蓬勃發展。 〈二〉就文化背景而言:「人生而平等」的價值觀念與「公平競爭、機會均等」的規範要求,都和補償教育的價值觀相契合。 〈三〉就政治背景而言:當時美國詹森總統所提倡的「向貧窮宣戰」及「邁向大社會」的政治主張,與美國補償教育方案所揭示的價值理念相互呼應 。 〈四〉就學術背景而言:當時的理論和實證研究認為與經濟或族裔因素形成有關的匱乏環境,對年幼學童的心智和社會發展具有相當不利的影響。其主要論點是: 1.兒童在出生數年內,學習的速度特別快。 2.來自匱乏家庭的兒童,在學前教育階段,就已經比同齡中的中產階級兒童發展落後。 3.提供特殊教育補償方案,可改善貧困兒童的發展機會與前途展望〈張煌熙,民84〉   美國於1965通過「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 〈The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 其內容的第一條即明白宣示「對低收入戶學生實施財政補助」,每個學生的補助金額約為200元,是當時全國每生平均支出的37%;1981年,「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修正為「教育合併與改善法案」(The Education Consolidation and Improvement Act),其第一章即補償教育;1989年新的初等及中等教育法案取代「教育合併與改善法案」,補償教育仍列在該法案的第一條第一章。 在2001之後,接在其後的是布希的「不讓任何一個孩子落後」的法案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別讓任何孩子落後法案》 壹、法案目標:以績效責任、彈性和選擇,縮短孩子的學業成就差距,讓每一位孩子都不落後。 貳、法案重點 第一部分:法案標題稱為: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 第二部份:法案內容 改進不利地區學生的學業成就;籌劃、培訓和招募高品質教師和校長;提供英語能力有限和移民學生英語教學;營造二十一世紀的學校。 促進家長選擇和改革方案;注重彈性和績效;增進印地安、夏威夷原住民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教育效能;產生有效的輔助方案;調整一般性的規定;廢除和修正其他法律。 參、相關議題 一、改善文化不利學童的教育成就。二、提高教師品質。三、將英語不流暢的學童教導至無障礙的使用英語。四、在邁入二十一世紀,鼓勵學校成為安全校園,不受暴力侵犯。五、推動家長教育選擇權與創新計畫方案。六、提供支援補助。七、增進自由與績效責任。 肆、執行策略 一、七大章 第一章:透過高學業標準與績效責任達到教育均等 1.縮短弱勢學童學業成就差距 2.推動閱讀優先促進讀寫能力:閱讀優先 第二章:提昇教師品質 1.有關改善教師品質的授權 2.改善數學及科學的教學:建立數學與科學的合作計畫 第三章:讓兒童的英語能力流暢使用 第四章:建構二十一世紀安全校園 1.支援學生與社區免於毒品與暴力的防治教育 2.運用科技提升教育效果 第五章:推廣家長教育選擇權與創新方案 第六章:提供支援補助:為原住民及軍人子女重建學校。 第七章:自由與績效責任 二、四大原則(支持聯邦政府的四根支柱) (一)對於教育成效負起績效責任:透過客觀評量,確保學生達到精熟學習。 (二)給予各州及地方經費使用自主權 (三)鼓勵經實驗研究有效的教學方法:以科學研究為基礎。 (四)給予家長更多教育選擇權 伍、NCLB的特色 一、全國性的教育品質管制 NCLB法案規定,全國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各州政府辦理的閱讀和數學評量,並據以評定學校辦學的成效。此種評量雖然是各州自行辦理,為了認定各州評量的結果,各州均有少數的學生參加確認考試,做為該州的樣本,用以推算各州的測驗水準。如此一來雖然維持各州自主的地方分權形態,卻達到全國性教育品質管制的目的。 二、強化績效責任制度 NCLB法案規定,學校如果連續兩年沒有適當的進步,將會被地方認定為需要改進的學校。一旦被鑑定後,這些學校必須接受專業性的協助,並接受聯邦基金的補助,以改善績效並發展為期兩年的學校重新改造計畫。 如果連續四年都沒有適當的進步,地方將要求某些矯正的行動,以促使學校進步,例如:更換教職員。連續五年都沒有改進,則會受嚴重的處罰,例如:學校重組、州政府接管、雇用私人經營者管理、轉變成公辦民營的委辦學校等等。 三、重視基本學科能力 NCLB法案要求全國所有三到八年級的學生每年必須接受各州政府辦理的閱讀和數學評量,並據以評鑑辦學的成效,就是因應這些改革的呼聲,未來幾年,全美中小學一定會集中全力,加強閱讀和數學的教學。 四、家長教育選擇權的擴充 NCLB法案規定,學校有責任提供家長辦學的各項資訊和學生學習的情形,學生參加年度評量的成果,連續兩學年未達到該州訂定的年度進步標準,該校即被認定為需改進的學校。一經被評定為需改進的學校,地方學區在下學年度開學前,有責任提供該校所有學生和家長,選擇該地區其他公立學校就讀的權力(除非該州法律禁止)。 五、教師教學品質的提昇 聯邦政府於2002年編列40億美元的獨立預算,用以招募新教師並提升教師的素養,主要的措施如下: (一)提供28.5億美元的補助款給各州辦理教師的招募和訓練,較2001年增加35%,預計在2003年繼續維持此種水準。 (二)吸收優秀人才參與教師的行列,包括新進和轉業的人力。 (三)擴充教師訓練計畫至特殊專業的領域:例如,幼兒教育、閱讀指導、雙語教育、特殊教育、數學和科學、歷史、技術等。 (四)施行教師保護法案(Teacher Protection Act):這項新的法律確保學校校長、教師和其他專業人員採取合理的管教措施,不必害怕會受到控訴。 (五)所得稅中新增教師扣除額:在2003年的預算案中,特別要求增列教師所得扣除額,以補貼教師經常自掏腰包支付的每年約400美元的班級費用,此項經費2004年約一千六佰萬美元,最初五年的經費將到五億七仟七佰萬美元。 (六)提供學生貸款免除額17,500美元,給答應在高需要教師的學校服務五年的數學、自然科學和特殊教育的老師。此項經費2003年約四千五佰萬美元,五年的經費一億一仟二佰萬美元。 六、對弱勢族群學生的照顧 2000年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 (NAEP)對全美4年級學生所做閱讀與數學的評量中,閱讀達到熟練水準的白人學生較非裔美籍學生多出28%,數學則多出29%,種族間的教育鴻溝確實存在且毫無縮減的跡象。 美國教育部和黑人婦女全國會議在2002年3月19日共同發表合作聲明,希望未來三年內,藉由以下的努力,縮小白人和黑人學生間,學業成就的鴻溝: (一)發動並整合全國媒體活動:聯合其他美籍非裔社區組織,在電視及平面媒體上,發表具有說服力的訊息。 (二)成立全國性的領導層級,請求大家負起消除學業成就鴻溝的責任:為了消除此一鴻溝,歷史上首次的非裔美籍婦女圓桌會議即將召開,成員包括在政、商、娛樂各界具有影響力的非裔美籍婦女。 (三)全國選出十個城市作為推動的示範:這十個城市為,華盛頓、奧克蘭、芝加哥、波士頓、邁阿密、紐約市、克里夫蘭、饒里、達拉斯、孟斐斯。喚起地方社區組織、教堂、學校、育嬰中心、家庭對學業成就的重視,並提供兒童適當的服務。 (四)增強家庭能力以提升兒童學業成就:利用黑人婦女全國會議建立的全國網路和全國性活動,宣達到每一個家庭。     以上資料沒有任何課程決定權下放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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