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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真-行政學百分百(命題焦點暨題庫解析)

主題:新左派與新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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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 1960 年代起,新左派 ( New Left ) 出現,以下就相關概念何者為是 : (A) 提倡大眾間接參與政府政策過程 ~錯誤。 (B) 反對精英主義 ~正確。 (C) 走溫和路線 ~錯誤。 (D) 美國總統雷根採取其意識以興行政改革 ~錯誤。   ANS : (B)   ~解析 :   (A) 「新左派」 ( New Left ) → 提倡大眾間接參與政府政策過程 ~錯誤。 答 : 一、「新右派」-「法律民主」 : (一)「80 年代」初「新右派民主理論」開始崛起,這與自「60 年代」以來「福利國家」不斷「浮現」的「種種弊端」及「60 年代」以來「新左派」的「氣焰熾盛」有關,這一大「課題」使得「多元主義」的「討論」逐漸「讓位」於「新右派」的「討論」。 (二)「新右派」之「主旨」是在抨擊「國家官僚化」及「國家超負荷」的「現象」,並「重新」高舉「古典自由主義」的「學說」與「理想」。其主張「干涉最少」的「國家」的「放任主義」與「自由市場」,並企求「建立」一個「強硬政府」以「加強」其「法律」與「秩序」,確保「自由主義精神」於「不墜」,一般稱之為「法律民主」。 (三)「法律民主」此一類型「民主觀念」試圖將「國家」、「市民社會」與「公民」間的「關係」作為一「主要政治議題」,這是「自由主義民主」的「新時代範型」。   二、「新左派」-「參與式民主」: (一)「主要」是闡述「左派」的「民主」與「自由」的「概念」,強調「改善弱勢團體」的「物質資源」、削減「不負責任」的「官僚體制」,而在「直接民主參與」的「社會」下「實現自我發展」的「平等權利」。 (二) 例如,在「政府」與「社會部門」中,設計「公民直接參與」的「機會」,例如 : 1. 在「全國性」及「地方性」議題上,「公民投票」可用以「決定某些議題」; 2. 也可透過「社區會議」及「與基層政府互動」加以「擴展」,這些皆可「培養公民參與」的「態度」。 3.「參與式民主」的「觀念原型」來自「共和主義民主觀」。   三、「新右派」-「法律民主」V.S.「新左派」-「參與式民主」: (一)「新左派」-「參與式民主」雖然與「新右派」-「法律民主」彼此「相對」,意即 →「新左派」-「參與式民主」強調「直接參與」的「重要」,但「基本上」他們之間也有「兩點相同」: 1. 二者對「國家官僚化」皆有所「批判」( 但其「角度」不同 ) : (1)「右派」是從「超負載」之「角度」; (2)「左派」則是從「政權正當性」之「角度」; 2. 二者皆強調「自由」與「平等」( 但其「見解」不同 )。 (二) 「新右派」的「民主理論」則對「新左派」的「參與式民主」持「否定態度」,認為就「政治專業」、「現代公民興趣」、「公民投票」的「問題」而言,「參與式民主」並非「最佳選擇」。   (B) 「新左派」 ( New Left ) → 反對精英主義 ~正確。 答 : 一、一般來說 : (一) 在「新右派」的眼中,「新左派」總是 : 1.「反西化」; 2.「反資本主義」; 3.「反市場經濟」; 4.「反個人主義」; 5.「反自由主義」; 6.「反菁英主義」。 (二) 而在「新左派」的眼中,「新右派」總是 : 1.「反本土化」; 2.「反社會主義」; 3.「反計劃」; 4.「反民族主義」; 5.「反集權主義」; 6.「反平民主義」。 ※ 即便是這樣的「概括」也可能是「武斷的」和「不全面的」,但總算可以藉此「窺其一斑」。 (三) 「新左派」 ( New Left ) 主張「建構」一種「新的民主模式」稱之為「參與式的民主」(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 : 1. 其「路線上」轉向「新馬克斯主義」,不固守「工農階級革命」與「階級鬥爭」,而是「批判」其「性別」、「種族」、「階級」的「不自由」與「不平等」的「現象」。 2.「新左派」批判 : (1)「消費主義」和「科技至上」的「觀點」; (2)「人」的「異化」; (3)「權力」與「資源」集中於「少數菁英」,而「普羅大眾」受到「剝削」。   (C) 「新左派」 ( New Left ) → 走溫和路線 ~錯誤。 答 : 一、「左派」與「右派」的「由來」,源自「法國大革命」時期「召開」的「國民會議」: (一)「當時」: 1. 代表「激進革命立場」的「與會人士」→「平民」及「中產階級」坐在「議場左邊」; 2. 而代表「保守利益」的「與會代表」→「教士」及「貴族」,則坐在「議場右邊」。 ※ 故「左派」代表了「激進」或「改革」;而「右派」則代表「保守」。 (二) 後來「延用」為 : 1. 將代表「勞動階級者」( 其「政見」通常較傾向「社會改革」及「社會福利」等 )稱之為 :「左派」; 2. 將代表「資本家利益者」( 其「政見」通常較為「保守」) 稱之為 :「右派」。 ※ 像是「共產主義」( 社會主義 ) 是屬於「左派」,而與此「相對的」則是「資本主義」( 或者「自由主義」) → 於是有人將「左右派」定義成「社會主義」跟「自由主義」兩個分際。 (三) 而「左派」過去「扮演」著「激進革命立場」的「角色」,於是「相對」的有人便將「溫和派」定義成「右派」。 (四) 也有人將「左右派」定義成「左派」的「社會主義」與「右派」的「法西斯主義」: 1.「社會主義」是強調「社會正義」、「社會福利」; 2.「法西斯主義」則是強調「國家」、「種族意識」重於「個人自由」。 ※ 而「自由主義」在這個「定義」中是處在「中間地帶」。   (D) 「新左派」 ( New Left ) → 美國總統雷根採取其意識以興行政改革 ~錯誤。 答 : 一、「新右派」( the New Right ) =「新自由主義」=「新保守主義」=「新公共管理」=「以市場為基礎的公共行政」=「新治理」=「企業型政府」=「後官僚典範」=「管理主義」=「新泰勒主義」: (一)「基本上」認為「政治生活」就像「經濟生活」一樣,應該容許「個人」擁有「最大」的「自由度」或「創造空間」以「發展自我」。 (二) 因此,「自由放任」、「自由市場」以及「最小政府」等「概念」都是「努力」的「目標」。 (三)「主要」的「政治訴求」包括: 1.「市場競爭」的「觀念」應該儘量「擴充」至「人類生活」的「各個面向」; 2.「國家」儘可能「降低」對「社會運作」的「干預」; 3.「不管」在「經濟」或是「政治」的「領域」,都應該「增加」人的「選擇機會」; 4.「利益團體」( 例如,「工會」) 的「活動」應該「稍加限制」,以免「破壞市場秩序」; 5.「政府」的「公權力」( 指有效「執行法律」和「執行命令」的「能力」) 應該要「再加強」。 (四)「1970 年代晚期」和「1980 年代」: 「英國」的「柴契爾政府」和「美國」的「雷根政府」是「新右派」的「代表」,他們高喊「政府退出來」( rolling back of the state ) : 1.「新右派」與「政府過度負載理論」在「基本理念」上是「一致的」,堅稱「政府官僚機構」被「利益團體」牽著鼻子走,「刻意討好」他們,「國家」介入「社會」過「多」,其「個人自由」受到「侵犯」。 2. 他們重申「古典自由主義」信條,「社會整體利益」通常只有在「國家最少干預」、大家「相互競爭」的「情形下」才「可能獲得」。 3.「市場」是「規範」其「經濟」、「社會關係」最重要的「機制」,國家為了要「維持市場運作」的「順暢」必須是個能夠「有效執行公權力」的「強國家」( strong state ),如此才能提供「商業」、「貿易」、「經濟繁榮」和「個人發展」的「基礎」。換言之,「新右派」在「限制國家活動範圍」的「同時」,也「強化國家維持秩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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