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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喬-經濟學

主題:教師的能力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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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E所提出的教師教育科技標準,隨著時間的變遷,版本也持續更新。最先的版本為1993年時提出,內容包含十三項能力指標;第二個版本在1997年所提出,內容擴充為三大能力,十八個指標;第三版於2000年提出,為符合學生教育科技標準,內容修訂為六大能力,共二十三項指標(賴錦緣,2001)。截至目前ISTE於2008年更新的教師版本為最新指標,NETS將教師的能力指標分為五大面向,每個面向也細分成四項指標,分別如下(ITEA,2008): (一) 促進、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創造力 1. 推動、支持及示範創造性思維與獨創能力。 2. 引發學生利用數位工具與資源,來探索真實世界議題、解決現實問題。 3. 鼓勵學生運用協助工具進行反思,藉以發掘並釐清學生在思考、規畫及創造歷程中對概念的理解。 4. 透過面對面或虛擬學習環境來參與學生、同事或其他人的學習,並共同建立知識架構。 (二) 設計、開發數位時代的學習經驗與評量 1. 運用數位化工具及資源,設計或調整相關學習經驗,來促進學生的學習及創造。 2. 發展豐富的科技化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能主動積極的追求自己好奇的事物,並能設定學習的目標、管理自己的學習和評估學習的過程。 3. 針對學生多樣性的學習風格、學習策略、以及數位化工具及資源的使用能力,提供客製化及個別化的學習活動。 4. 依據學習內容與科技標準,提供學生多元、不同類型的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且藉由評量結果展示教學與學習的情況。 (三) 塑造數位時代的工作與學習 1. 流暢的操作科技系統,並轉化現有的知識到新科技與情境。 2. 與學生、同事、家長和社群成員共同使用數位化工具和資源,促進學生的成功與創新。 3. 運用多元的數位化工具,有效的與學生、家長和同事做相關資訊的交流及意見的溝通。  4. 在研究與學習中能有效運用現有及新興的數位化工具來查詢、分析、評估及利用資訊。 (四) 促進和塑造數位公民權和責任 1. 能夠提倡、示範和教導「安全、合法及道德的使用數位資訊和科技」,包括:尊重版權、智慧財產權、以及適當的文件來源。 2. 運用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策略,提供平等使用適當數位化工具和資源的機會以滿足所有學生的不同需求。 3. 提升與示範「在應用科技和資訊時,所應具備的數位禮儀及社會互動責任」。 4. 使用數位時代的通訊協作工具,與其他文化的同事和學生互動,藉以發展和塑造文化理解及全球意識。 (五) 投入專業成長與領導力。教師的角色不僅要引導學生學習,更要自我提升,透過社群的參與,與其他教育參與者進行協同合作。 1. 參與區域性或全球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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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ISTENETS一) 促進、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創造力二) 設計、開發數位時代的學習經驗與評量動機與創造力學習經驗與評量工作與學習成長與領導力教師教育科技標準教師的能力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