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洛克的教育主張
12. 在洛克(J. Locke)教育主張的分類中,不包括哪一部份? (A)美育 (B)體育 (C)德育 (D)智育。 中區聯盟 一般 教育學科(1~25)#10570 補充: 教育內容:教育應包括三種主要的內容:體育、智育及德育。最先應以近乎斯巴達禁慾刻苦的方式施予體格訓練,其次再施與道德訓練,要犧牲慾望以發展理性,以理性自我控制養成良好習慣。智育則在最後才實施。智育以培養推理能力為目的,使學生能以此能力研究學問。 體育→德育→智育 在智育方面,他特別強調數學對推理能力的訓練價值,他說學習數學並不在使他們成為數學專家,而是使他們具備推理能力。此外,發展讀寫算的能力比讀寫算的教導更重要。 他也強調語文、繪畫、地理、歷史、天文、倫理等各種課程的學習,但他重視的是教學歷程,而不考慮這些課程本身在生活上的實用價值。他僅希望以這些課程訓練一個人的心智能力。因此,他的學說被稱為形式訓練說。
關鍵字:
形式訓練說、
洛克、
推理能力、
理性自我、
道德訓練、
體格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