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新人事制度
下列何者非為我國於民國76年所推動的新人事制度要點? (A)調整職系、職組 (B)職務列等採彈性作法 (C)重視府際關係 (D)官職並立制度 ~解析 :我國新人事制度 : 一、基本概念 : (一)所謂「新人事制度」乃融合「職位分類制」與「品位分類制」而成的一種人 事制度。 (二)此一人事制度稱之為「官等職等併立制」,於民國<76年>開始實施。 二、重要特點 : (一)官等、職等區分及配置: 1.<官等>區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等。 2.<職等>區分為十四等,最高為第十四職等。 3.「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 4.「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 5.「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二)簡併職系職組: 將所有「職系」與「職組」合理調整,加以簡併。 (三)職務列等 :「職務列等」具有彈性,即一個職務可列兩個或三個<職等>。 (四)職務歸系 : 各機關對法定之職務,訂定「職務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