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中國幼教之父」張雪門先生所提出
由「中國幼教之父」張雪門先生所提出 行為課程教學法 盛行於民國49~51年間 目的:幼教以兒童為本位,成就兒童在該階段的身心發展,並培養幼兒獲得根本的習慣以適應環境 意義: 1.幼兒在幼兒園的生活實踐即為"行為課程" 課程完全根據生活 雖基於兒童自然的行為,卻需人工精選 2.以兒童實際行為為中心,只要幼兒能做的,都應給予幼兒機會去做 方法: 1.行為課程是"單元教學" 課程以行為為中心 2.指導上要拋棄成人的主見,確實注意幼兒需求,給予滿足,時刻注意他們的錯誤與困難 3.課程實施時可從幼兒的計畫、知識、技術、興趣、習慣、態度上做指導 內容: 教材以實際生活為取材(包括工作、遊戲、音樂、語文、常識),配合兒童的興趣 特色: 1.主題選擇以教師為主,配合兒童需求 2.教學以教師為主體,強調兒童實際行為發展 由生活中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