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自由法學
自由法學是相對於概念法學的論派,概念法學源自羅馬法,認為一切法律問題皆可依照「法律概念計算」而的出最終答案,而「崇拜邏輯、排觸價值判斷」是概念法學的寫照。 而後興起之自由法學,正是作為批判該念法學的角色,與現今之英美法體系相似之處甚多。該學派認為: 1.法律體系的完美邏輯是錯誤的,法律必然有漏洞。 2.成文法並非唯一法源。 3.反駁概念法學禁止司法造法之觀念,承認司法亦可造法,以補缺拾漏。 4.法律必然牽涉到價值判斷,單純之法律邏輯已經無法符合法律的社會期待觀。 觀上所論,ABD選項皆為概念法學之概念,C方為自由法學之主張。
關鍵字:
價值判斷、
並非唯一法源、
司法造法、
成文法、
承認司法亦可造法、
法律必然有漏洞、
法律概念計算、
羅馬法、
自由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