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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簡式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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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題:下列關於簡式審判程序之敘述何者有誤? (A)不適用傳聞法則 (B)容許衍生性文書之調查 (C)限死刑無期徒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與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以外案件 (D)得為免訴判決 答案:C 簡式審判程序 第 273-1 條  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前條第一項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法院為前項裁定後,認有不得或不宜者,應撤銷原裁定,依通常程序審判之。 前項情形,應更新審判程序。但當事人無異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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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簡式審判程序免訴判決為有罪之陳述簡式審判衍生性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