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線上筆記功能 將於2024/1/1 移除,請至課程與筆記使用新版筆記功能

主題:政府組織改造的「四化」政策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我國行政院近年來致力於進行政府組織改造的「四化」工程,以下何者不屬於目前推動的四化之一? (A) 法令化 (B) 委外化 (C) 地方化 (D) 去任務化 ANS : (A) ~解析 : 「行政院」的「組織改造」是先從「現行公共任務」進行「全面檢討」,可分為以下幾方面說明之 : 一、「去任務化」: 也可稱「解除管制」、「去官僚化」,「國家任務」中若有「侵害人權之嫌」的「業務」即「不再辦理」;或者是「該業務」由「政府辦理」若「沒有效率」就由「民間辦理」→ 將「不應該繼續辦理」者「去任務化」。 其基本核心理念為「引進市場機制」透過自由市場之運作,能使社會資源的管理使用效率極大化,促進生產及服務品質。 ※英國柴契爾政府為「去官僚化」執行先驅(1979年) 二、「地方化」: 即「業務下放」,係以地域性及親近性等因地制宜因素為主要考量。 公共任務若由地方政府負責,在制度上才能更為貼近民意,也可期待其服務品質與辦事效率的提升。 三、「行政法人化」: 係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以法律設置具公共性質之法人(具備企業精神的公共組織體,其公共性在所執行之工作仍為公共事務)。                 借由法律的創設,打破以往政府與民間的二分法,讓不適合行政機關推動的公共任務,由一個與政府保持一定距離的行政法人來處理,一方面引進企業精神(經營管理上具較大自主性),讓業務推行更具專業化且講求效率。   ※傳統科層制行政機關不是執行公共任務的唯一選擇(EX.英國獨立執行機關、美國政府法人、日本獨立行政法人制度、德國公法人) 四、「委外化」: 將借重「民間效能」,即是指「業務」委託由「民間」辦理 ( EX.「BOT」案 )  →「委外化」。  

想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關鍵字:「去任務化」「四化」「委外化」委外化政府組織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