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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中央分隔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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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分隔帶(Medians)   中央分隔帶,係公路為分隔對向車道,界於分向道邊線間之範圍。公路設有 內路肩時,中央分隔帶包括內路肩寬。   中央分隔帶設置之主要目的,有 (1)分隔對向車道,避免對向來車衝撞, (2)提供車輛緊急停車, (3)提供左轉車輛之儲車車道及迴轉之空間, (4)降低對向來車車燈眩光之影響, (5)增加開放綠地空間。   雙向雙車道公路,一般不設中央分隔帶;惟是否設置中央分隔帶,主要考量在於是否允許使用對向車道進行超車或緊急應變。   行駛中之車輛發生碰撞時,撞擊力以對向兩車對撞最為嚴重,兩車速率愈高,撞擊力愈大,傷亡也愈嚴重,故一、二級公路行車速度快,為安全考量,應設置中央分隔帶,分隔對向車道,避免失控車輛衝撞對向來車。一般在雙向四車道以上之公路,均應設置中央分隔帶。   經實驗調查結果,不影響行車之路邊安全空間為1.8公尺,不得已時亦應有1.2公尺,故中央分隔帶寬度至少應有1.2公尺。惟為行車安全計,中央分隔帶寬度愈寬車禍愈低。依美國標準,中央分隔帶寬度在1.2公尺至24公尺。   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帶內,為防對向來車之眩光,尚需設置防眩版或種樹,或需設置標誌,或設置照明,故其寬度最少為3公尺。在市區道路,雖受限於用地,惟其寬度仍應在0.5公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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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中央分隔帶中央分隔帶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