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遇有注意號誌顯示時,應預料次一號誌為險阻號誌並以不超過每小時D六十公里之速度越過其顯示處所進行。
但自動閉塞號誌機如視距不足,無法在視距內以常用緊軔將列車速度減至每小時六十公里時,在減速過程中准予超過每小時六十公里之速度越過該號誌機進行。
未設次一號誌機時,應作能於規定位置停車之準備。
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實施細則第二百八十條
31 列車遇有注意號誌顯示時,應預料次一號誌機為險阻號誌並以不超過多少之速度越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