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 | 高考 | 初等考 |
司法特考 | 地方特考 | 外交特考 |
民航特考 | 海巡特考 | 社福特考 |
稅務特考 | 警察特考 | 鐵路特考 |
關務特考 | 升官等考試 | 原住民特考 |
國安局特考 | 移民署特考 | 調查局特考 |
警察升官等 | 退除役特考 | 一般警察特考 |
國際經濟商務 | 身心障礙特考 | 軍官轉任考試 |
專利商標審查(已廢止) |
地政 | 公路局 | 博物館 |
清潔隊 | 中鋁招考 | 中鋼招考 |
台北捷運 | 台船招考 | 外貿協會 |
桃園捷運 | 桃園機場 | 漁會招考 |
漢翔招考 | 農會招考 | 郵局招考 |
銀行招考 | 中央印製廠 | 中央造幣廠 |
台積電招考 | 國稅局招考 | 港務局招考 |
環保局招考 | 阿里山鐵路 | 中油僱員招考 |
中華電信招考 | 台灣菸酒招考 | 台糖工員招考 |
台電僱員招考 | 國營事業招考 | 農田水利會招考 |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 | 台電身心障礙招考 | 預備軍、士官考試 |
數位內容設計創意班 | 台水(自來水)評價人員 |
教師檢定 | 教師甄試 | 教育學程 |
公幼教保員 | 學校營養師 | 學校護理師 |
教師公費碩士 |
EMBA | 國中 | 國小 |
高中 | 在職專班 | 學力鑑定 |
私醫聯招 | 警專考試 | 高職(五專) |
學士後中醫 | 學士後西醫 | 轉學考(插大) |
中央警察大學 | 警專甄試警大 | 研究所(碩士) |
日本 | 新加坡 |
最佳解! | ||
Loretta Wang 小五下 (2011/04/07)
第 59 條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看完整詳解 |
3F
|
4F
|
5F FK 高二下 (2018/11/06)
13 下列有關職災補償之規定,何者為錯誤?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n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