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上
阿摩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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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市教育局商借教師到府任職 遭監院糾正 -字 +字

發表于: 2013/06/01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質詢指出,公務機關人力不足,商調教師到府任職,學校只好另聘代課教師,影響學生受教權,以台中市政府為例,從九十到一百學年度,共運用五百一十五個員額,遭監察院明文糾正,要求教育局改善,以免違法又被糾正。(寇世菁報導)
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表示,監察院明文糾正,台中市政府從九十到一百學年度,總共運用員額五百一十五人,糾正文明示:核有違失、予以糾正,違反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甚至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張耀中說,以教育局中等教育科為例,員額編制十三人,又從各校調用候用校長、商借教師八人,比率近三成。調用教師占用學校正式員額編制,卻被調到市府處理公務,學校只好另聘代理代課教師,違反學生受教權益。
市府教育局長吳榕峰表示,監察院的糾正文確實針對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商調教師處理公務做出糾正,不過,據他瞭解,教育部已另訂了借調教師的行政命令。
對此,張耀中堅持,希望教育局不要違反法律的規定,在中央還沒正式立法前,台中市應另訂定相關規定辦理,以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