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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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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交通行政筆記之高速公路篇

發表于: 2012/12/20



高速公路工程局成立於59年6月8日,67年12月1日改制為國道高速公路局

國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共23個,其中汐止收費站、七堵收費站為單邊收費(北上)

交通控制系統目標:1.增加駕駛者的安全及保護2.提供旅行者資訊服務3.增進事故處理及緊急應變作業效率4.提升公路管理效率,紓緩交通壅塞

交通控制系統依功能分:1.資料收集系統2.資訊顯示設備系統3.交通管制系統4.交通資訊提供

車輛偵測器:設於進出口匝道、兩交流道間,偵測交通流量、佔量,並計算速率、車種及車距

緊急電話:一般路段兩側每一公里、隧道內每175公尺、高架路段每500公尺1座

匝道儀控:87年8月1日實施預設時制每日7時~19時,92年4月1日改依實際交通需求

收費變革:1974年7月泰山收費站開始收費,採主線柵欄式計次人工收費電腦記數,

通行費率初期:小型車/大貨車/客聯車各別為15/20/30元;1981年7月調整25/30/40;1991年9月調整40/50/65

1996年9月設置小型車回數票專用車道

汐止收費站1998年1月實施南下免收費 ; 七堵收費站2000年10月北上單向開始收費 ; 頭城收費站2006年9月18日開始收費

錯行車道之處罰: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處600-1200元罰緩

欠費逾期未繳之處罰: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27條第1項處300元罰緩(自101年10月15日起實施)

ETC未來進一步推動:1.全面自動化收費2.實現公平付費-按里程收費3.建立智慧型運輸系統之基礎4.貫徹綠色運輸

高速公路定義:1.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2.出入口完全管制3.中央分隔雙向行駛4.除起訖點外並與其他道路立體相交

國道路線編號:1.以梅花形狀白底黑字綠框表示2.南北向國道編奇數號3.東西向國道編偶數號4.國道支線於國道編號後加甲、乙…

主線車道:1.二車道有外側車道、內側車道2.三車道有二車道加中線車道3.四車道有二車道加中外車道、中內車道4.五車道有四車道加中線車道

輔助車道:設於主線車道外側,銜接相鄰兩交流道加、減速車道,專供車輛進出高速公路之車道

路肩:設於車道外側,分為內側路肩、外側路肩,供故障車輛或緊急狀況之用,除執行公務之警車、救護車或經營管理機關指定使用外,禁止行駛

交流道:匝道、加速車道、減速車道、匝道管制號誌、出口專用車道

補充:1.地磅站:設於高速公路沿線各收費站旁,載重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聯結車行經高速公路地磅站,依據法令規定一律過磅嚴禁超載

2.服務區:高速公路沿線約50公里設置一處服務區

 

資料出處: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