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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第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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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兒少權遭剝奪 兒童權利公約待國內法化

發表于: 2013/11/21


台灣積極跟上國際人權的腳步,至今已通過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兩公約施行法,但目前全球最多國家簽署的「兒童權利公約」卻尚未國內法化。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推動聯盟,草擬「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盼立法院明年能通過審議,進一步讓台灣的兒童人權能獲得彰顯及保障。
◎民團促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
11月20日是世界兒童人權日,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並於隔年9月正式生效。公約規定兒童和成年人享有相同的基本人權,例如免於受虐待、恢復健康、接受醫療照顧及自由表達意見、信念等權利,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並在其所撰寫的17則一般性意見裡具體說明這些權利應該如何落實。
「兒童權利公約」共有193個締約國,除美國、索馬利亞及南蘇丹外,所有聯合國會員國均已簽署或加入,這也是目前最多國家簽署、共識最高的公約;但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使得台灣在兒童人權的保障上無法與國際接軌。
有鑑於此,台灣展翅協會、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家扶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組成「推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民間團體行動聯盟」(CRC聯盟),呼籲政府與社會大眾重視兒童的基本人權,並制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律的效力,以落實兒童人權的保障。
◎國內觀念缺乏 兒童權益遭剝奪
家扶基金會主任魏季李表示,近幾年台灣連續發生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僅欺騙消費者,也影響食用者的健康,尤其兒童的抵抗力較成人脆弱,因此有必要進一步保障孩童的健康權。她說:『(原音)這個(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之後,讓全國民眾都有一個這樣的共識,不管是各行各業,你都可以注重你所製作出來的產品,或者是你設計的環境,都要遵守兒童權利公約裡面所規範的兒童健康環境的提供。』
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也指出,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明定兒童有免於遭受暴力虐待的權利,但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台灣今年上半年就有8,493名兒童受虐,兒童因家暴或管教不當致死的案例也層出不窮,顯示國內許多家長缺乏兒童擁有人權的觀念,也使得孩子的生活籠罩在暴力威脅的陰影之下。
李麗芬認為,台灣已將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如今也應儘速讓「兒童權利公約」及其已生效的任擇議定書國內法化。CRC聯盟年底前也會將民間版本的草案送進立法院,希望能在明年、也就是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的第25週年完成審議。
◎跨黨派立委支持 盼提國家兒童人權報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台灣雖已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但是屬於福利性質,無法凸顯兒童隱私、表意權的重要,所以她非常支持讓「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政府也應提出國家兒童人權報告。她說:『(原音)我們其實應該要做像聯合國會員裡面該做的事情,就是出我們國家的兒童人權報告。我們的總統府其實已經有出國家人權報告,但是過去我也曾經參與,國家人權報告其實涵蓋的廣,兒童是其中的一個小議題,所以佔報告份量的比例其實非常的小。』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也表態支持,她認為此舉除有助於保障國內兒童的權利外,也可宣示我國人民關心其他地區兒童的權益,並讓台灣參與國際兒童議題,深具意義。
CRC聯盟認為,兒童權利公約立下的典範,就是要讓兒童成為權利的主體,國家有必要滿足兒童的需求,並實現他們的權利。若兒童權利公約能國內法化,相關行政部門就必須檢視現行法律是否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