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大一下
阿摩第 4 期
60822枚
 0 

【高中】列輔導私校 不得任意減薪改約

發表于: 2014/01/27


教育部今天公布私校改善、轉型和停辦機制,為維護教職員權益,即使被列入輔導改善的私校,也不得任意減薪或變更聘約。
教育部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私立學校「輔導改善、轉型活化」機制,說明私校改善或停辦後的處理原則和具體措施,包括維護學生受教權、保障教職員權益,維持公共性原則下,促進校產活化和再利用等3核心。
屏東永達技術學院、高鳳數位內容學院等私校因招生不足等因素,去年起傳出積欠教職員薪水,受害教師和高教工會北上抗議數次,至今仍未解決爭端。
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專案輔導基準,包括全校學生數未達3000人,且最近兩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0%(宗教研修學院、未滿5年新校例外)、最近一次技專校務評鑑4等或大學校務評鑑2/3項目未通過或系所評鑑2/3未通過、學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達3個月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違反私校法或教育相關法規。
教育部表示,達輔導基準的私校將列輔導改善名單,若影響學生受教權品質,將安排跨校選課或補救教學;為維護教職員權益,私校應依法保障本薪,不得任意減薪,本薪之外的待遇數額(如研究獎金、年終獎金等),應納入聘約,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任意變更聘約內容。